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在21日公布,从11月21日起到12月5日,该厅就《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该管理办法,对逾期不交年票费的车主,收费管理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于2011年12月5日前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sfc@ gdcd.gov.cn。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各市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及使用情况,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后,必须终止收费。
不想交年票,也许还有机会,快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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