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局长,您好!五月份交通局在整治交通的时候抓过一些在场外练车的教练车,开始声称要罚两万,后面研究决定只罚五千。不知道这依的是那条法?
我们学习了《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面只有两条提到驾校的。其一、大体意思是没有驾校的正规许可,私开驾校。其二是驾校没有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施训。
显然,场外练车不在这两条规定之内。但我们问贵局人员要法律依据的时候,给我们的解释却是依据的上述《条例》!
这是不是“有法可依”?
我看了外省同样的案例,有些是另有条文规定,其中就有“教练车不在规定的场地训练”一条,处罚一般在几百元不等。有些地方没条文规定的,也是三四百元的罚款。场外练车,有教练陪同,而且都是在断头路,边边角角的地方,有谁听说教练车在市区练车出大事的,比之闯红灯危害性大吗,无证驾驶才罚1500,为何惠州交通局下手如此之重?
很多城市在市区里会划有几十条教练车训练路段,而惠州却没有,惠州的学员只能在冒着被抓的风险,偷偷的练一下,一不小心就会被抓个无证驾驶,试问,从不上路的学员能练好车吗?
惠州有这么多驾校,请问有几家是过得了关的?拿办驾校的规定条件来套,没几家能达标,为什么要让驾校这么泛滥,恶性竞争,粗训漏训,培训这么多马路杀手?
执法要依法,造成这种局面,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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